教育部函以,有關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申請留職停薪,其「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補充規範
ㄧ、依據教育部
111
年
3
月
24
日臺教人
(
三
)
字第
1110030845
號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暨相關附件各1份。
1110324-「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補充規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