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高雄大學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教職員工差勤管理因應措施說明
111.05.09
一、依據人事行政總處、教育部相關函釋規定辦理。
二、請假規定如下,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教育部及勞動部規定隨時更新:
| 適用對象 | 類別 | 假別 | 說明 |
| 確定病例者 | 職員工、教師 | 公假 | 實施強制隔離期間 |
| 通報個案 | 經醫院安排採檢,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不可外出 | ||
| 與確定病例接觸者 | 職員工、教師 |
防疫隔離假 (須有居隔通知書,此期間不得到校上班、上課) |
實施強制隔離期間 |
| 照顧受隔離、檢疫 | 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者 | ||
| 具國外旅遊史者 |
1.入境者實施居家檢疫期間 2.非因公出國者不予支薪(防疫隔離假期間例假日不扣薪) |
||
|
自主防疫者 |
職員工 |
1. 居家辦公 2. 請自己的事、病、休假 (由機關視實際情況擇一運用) |
1.已結束居家隔離者或被匡列時已逾隔離期間但仍在自主防疫期間者 2.不得到校上班、上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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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 |
請事、病、休假 (由教師擇一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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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學校停課或延後開學有照顧子女需求者 |
職員工 教師 |
1.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2.請事假(或家庭照顧假)、休假或補休 |
1.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照顧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職、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需求者 2.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或自主替幼兒請假者,而有照顧子女需求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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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接種BNT疫苗請疫苗假期間有照顧子女需求 |
1.滿12歲至未滿18歲學生接種BNT疫苗請疫苗假期間 2.有親自照顧學生之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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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種COVID-19疫苗者 |
職員工 教師 |
1.疫苗接種假(不支薪) 2.以事、病、休假或補休辦理(由當事人擇一運用) |
1.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 2.疫苗接種假不支薪。 |
三、 本校教職員工出國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 教師已奉准休假研究期間出國或出國研究:
1.視出國當時之國內外疫情狀況,遵循政府有關出國之規定。
2.確定出國日期後逕至差勤管理系統申請出國,並於奉核定後,始得出國。
3.請申請教師注意預留申請核定時程。
(二) 教職員工利用寒假、暑假期間至國外探親或有其他特殊事由須出國:至差勤管理系統申請出國,並敘明出國事由,奉核定後,始得出國。
★備註: 111年5月8日起適用規定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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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對象 |
檢疫天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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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確診者 (居家照護) |
7 |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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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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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健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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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確診者同住親友 |
3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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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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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防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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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自主健康管理:係指已結束居家照護及居家檢疫者;無須快篩可外出,禁止前往人潮擁擠、餐廳內用、聚餐及聚會等活動
註2、自 主 防 疫:係指已結束居家隔離或被匡列時已逾隔離期間但仍在自主防疫期間者;快篩陰性可外出(必要時);但須於自主防疫期滿次日快篩陰性方可到校;禁止前往人潮擁擠、餐廳內用、聚餐及聚會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