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1年5月12日修正發布「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2日臺教文(四)字第1110044465號函轉勞動部111年4月29日勞動發管字第11105067784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函、勞動部令、修正條文各1份
教育部111年5月12日函.pdf
勞動部令.pdf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部分條文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