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發布施行

主旨:「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表,業經行政院112年3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依行政院112年3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