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書函以,有關「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第4條、第8條、第10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2年9月18日以台內團字第11202817452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21日臺教人(五)字第1120092588號書函辦理。

二、教育部書函以,有關「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第4條、第8條、第10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2年9月18日以台內團字第11202817452號令修正發布,修正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