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業於民國112年9月25日修正發布,並自113年1月1日施行
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28日臺教人(二)字第1120095400號書函辦理。
教育部書函.PDF
銓敘部考選部令.pdf
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