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書函轉內政部「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修正部分規定一案,請查照。

主旨:有關教育部書函轉內政部「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修正部分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31日臺教人(三)字第1130051695號書函及內政部113年5月15日內授移字第1130933489號函辦理。
  二、來文略以:內政部為配合辦理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人員(含離職或受委託、補助、出資終止人員)之建檔管制及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事宜,爰修正旨揭作業規定,增訂是類人員建檔名冊及赴陸申請表(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及其主管機關如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