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已公告民國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事項,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已公告民國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事項,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
一.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115)年8月20日發布,並將於同年8月31日至9月4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 二.為利各機關對個案行為適法性之判斷,銓敘部已將中立法相關釋示及問答集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人事法規/解釋函令/捌、服務;公告資訊/常見問題/法規司)https://www.mocs.gov.tw/exposition/sublist.aspx?node=1426&mynode=1503&item=1434,供各界查參,請善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