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9年7月7日臺教人(二)字第1090089760號函以,本校第六任新任校長未及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前選出,同意本校莊學術副校長寶鵰,自本年8月1日起代理校長職務至新任校長就任為止。
教育部109年7月7日臺教人(二)字第1090089760號函以,本校第六任新任校長未及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前選出,同意本校莊學術副校長寶鵰,自本年8月1日起代理校長職務至新任校長就任為止。
教育部109年7月7日臺教人(二)字第1090089760號函以,本校第六任新任校長未及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前選出,同意本校莊學術副校長寶鵰,自本年8月1日起代理校長職務至新任校長就任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