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組織法、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行政院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訂案
運動部組織法、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行政院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訂案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2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65262號書函辦理。
二、中華民國114年1月24日制定公布之「運動部組織法」、「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及同日修正公布之「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條文、「教育部組織法」第2條、第5條、第9條條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業經行政院定自114年9月9日施行,並於114年6月18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1420010411號令發布。
三、檢附教育部書函及行政院令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