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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教師依教師請假規則申請身心調適假,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處分

重申教師依教師請假規則申請身心調適假,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處分

一、依教育部115年5月4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1261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文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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